文革:女,49岁,肢体残疾。2003年5月志愿捐献遗体并公证
为什么在捐献遗体上会存在这么大的阻力,其根本原因是观念问题。我们国家由于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的沿袭,“身之发肤,受之父母”根深蒂固,“入土为安”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
我当初决定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时候,也承受了很大压力。首先是老人这一关,当我把想法告诉70多岁的父母时,他们起初是坚决反对的。我母亲说:“我都70多岁了还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你这么年轻怎么有这么个想法?你如果想捐,等我死了再说。”我的爱人起初也不同意,他说:“这件事你连想都别想,你是我们孙家的媳妇,你死了要埋进我们孙家的坟地。”只有我当时还在上大学的儿子一个人支持我,他说:“妈妈,这是一件好事,也是大势所趋,将来我们也会走这条路的,我支持你。”而周围的人更是不理解我的做法,他们不是认为我有病,就是认为我是为了出风头,但最终我不仅做到了,而且还用自身的行动影响了其他的人,就连起初不支持我的丈夫,也成为遗体捐献者之一。这是我最感欣慰的事。
我们张华绿色家园首批共有8人捐献遗体,其中4人是尿毒症患者。我们都在遗嘱和公证书上写明,无偿捐献器官和遗体。我虽然是残疾人,但自忖身体情况比他们要好些。所以,我不仅自己是捐献者,还是其他捐献遗体者的代理人。李先碧、张华去世后,都是我为她们最后穿上衣服,为她们联系捐献事宜,让她们走得安心。
捐献遗体,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想给那些有生还希望的人带来“生”的希望,让自己的生命在他们的身上得到延续。同时也想通过我们的举动,改变世人的陈旧观念,更希望能用我们的行动推动河北省捐献遗体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
王泉:男,44岁,肢体残疾。2003年9月志愿捐献遗体并公证
我是加入家园后才知道捐献遗体这件事的。我当时问文革姐:“你不是一个名人,也不是一个有什么奢求的人,你为什么这样做?”她说:“我做这件事没有任何个人目的,只是觉得有意义。人死了埋在地里,只能做肥料,如果把遗体捐献出来,既能救人又能提供科学研究,何乐而不为呢?”她用平淡的话语讲出一个人生真谛,我当即决定要像她那样去做。
和很多遗体捐献者一样,我的想法遭到家里人强烈反对。我用了近4个月的时间才说服他们。我记得公证前一天的晚上,我又找到老母亲跟她说起这件事。母亲沉吟半晌后对我说:“你从小残疾,有这个心愿,当妈的不能拦你。”母亲说完这话,我们娘俩都无声落泪。我知道,母亲落泪是心疼儿子,而我落泪,为的是老人这份难得的理解。第二天,我在公证书上签字,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高保武:男,54岁,2003年5月志愿捐献遗体并公证
我的爱人有病,孩子没有工作。在没加入张华绿色家园以前,我是一个准备背着老伴跳楼的人,是家园给了我第二次活下去的勇气。当张华大姐在会上讲文革要捐献遗体时,我当晚就跑到了文革家表示,我也要捐献遗体,用自己的生命来报答社会、报答家园。我做这件事的阻力相对要少一点,只是儿子现在还在追问,捐献后能否给家人留一点骨灰。我知道儿子的想法是不可能的,但不是没有道理。百年之后,我们的后人也应该有缅怀我们的权利。看到报纸上说唐山专门有一片空地,每名遗体捐献者都可以在里面种上一棵树,人死后遗体虽然捐献出去了,但可以把衣服等遗物埋在树下,供后人祭祀。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不知沧州或任丘能不能也这样做?
李学华,男,59岁,因尿毒症而致盲,2003年9月志愿捐献遗体并公证;朱丽英,女,61岁,2003年5月志愿捐献遗体并公证(二人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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