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批捕在逃人员,在7年的潜逃生涯中,竟然又犯两罪,两次入狱。近日,南皮警方将此人抓获,并移交给运河区警方。
据介绍,出生于1979年的刘某,原籍南皮县王寺镇。2001年1月31日18时许,刘某伙同刘柱(化名,已判刑)窜至沧州市一中前街某家属楼,由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一辆红色重庆牌摩托车(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200元)的锁撬开后盗走。后二人骑着这辆刚偷来的摩托车又于当晚来到沧州大化生活区,欲再次作案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刘柱被当场抓获,刘某逃走。运河区人民检察院于当年3月作出对刘某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负案潜逃的年间,刘某并未收敛自己的行为,而是继续以身试法。2002年9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3年12月刑满释放。2005年10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南皮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刑满释放。今年8月份,刘某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南皮警方抓获,并随即移交给运河区警方。
子华 季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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